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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不是真的兩年啦只是上一次是兩年........
高一那年是因為某人
大一那年是因為北上
大三那年是因為..........嗯咳說來話很長有夠給他複雜
這次沒有兩年前來的D...............
不過卻是很現實的問題orz
律師事務所的法務只是個跳板不是可以待長久的工作,
說穿了只是來拿個工作經驗,但是自己究竟還有什麼本錢可以去其他地方競爭。
要能力沒能力要專長沒專長,四年來學的東西甚至不是自己興趣所在....
開始考慮起回去唸書卻依然只有本科系可以走。
台灣的法研所說穿了不管台大政大文化銘傳其實都一樣,
沒有出過國喝過洋墨水就什麼都不是。
唉唉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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